南平市建陽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建陽區西城國際8幢112、113、114號3間店面的招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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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南平建陽區財政局所出資企業資產對外租賃和經營業務承包管理工作指引》規定,城投集團參考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并結合近期的市場調查和分析,擬定了關于南平市建陽區人民西路998號高佳·西城國際8幢112、113、114號3間店面招租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 租賃資產的產權狀況、實物現狀、資產明細清單
(一)產權狀況:權證登記產權人為南平市建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平市建陽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20﹞42號(附件1)議定由城投集團按市場價購買上述3間店面,2022年1月27日城投集團與南平市建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平市建陽區財政局三方簽訂《房屋出讓協議》(附件2),上述3間店面以243.468萬元總價出售給城投集團,城投集團于2022年3月全額支付3間店面購房款,目前產權正在辦理過戶中,實際產權人為城投集團。不存在法律糾紛。產權登記主要信息摘錄如下表:
待招租店面 | 產權人 | 產權證號 | 竣工時間 | 結構 | 用途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8幢112店 | 南平市建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平市建陽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 閩(2023)南平市不動產權第0006691號 | 2015年 | 鋼混 | 商業 | 85.9 |
8幢113店 | 閩(2023)南平市不動產權第0006740號 | 2015年 | 鋼混 | 商業 | 56.66 | |
8幢114店 | 閩(2023)南平市不動產權第0006688號 | 2015年 | 鋼混 | 商業 | 60.33 | |
合 計 | 202.89 | |||||
(二)實物現狀:三間店面連通,位于第一層,門面面向人民西路,坐北朝南,臨街狀況較好,商業繁華度較好。店面結構完好,外墻面高級墻面漆,鋼化玻璃門,內部地面鋪地磚,內墻面水泥漆飾面,天棚吊頂。詳見實物照片(附件3)。
(三)資產明細清單:詳見附件4。
二、租賃的目的及可行性、租賃用途和租賃期限
(一)租賃的目的及可行性: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該資產產權清晰,不存在法律糾紛,且未被列入政府拆遷計劃,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
(二)租賃用途:該資產主要用于商業經營,包括但不限于餐飲、購物、娛樂、辦公等合法經營用途,不得存放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從事違法違紀活動。如承租方違反房產用途約定,因此產生的所有不良影響及安全事故責任需由承租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租期不超過10年,合同期屆滿,經承租方申請,城投集團同意,可按原合同最近一期的租金續簽一次(僅限一次),續簽期限不超過二年。
三、租金收繳辦法、租賃底價及確定依據、租金遞增率、競價方式
(一)租金收繳辦法:
1.租金采取現金繳存或銀行轉賬方式。租金按月收繳,承租方按約定將當月租金存入或轉入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
2.租金遞增:租期不超過10年(含10年),租期5年內(含5年),租金不遞增;租期超過5年(即租期為6~10年),租金自第6年起,每兩年按中標金額的3%逐次遞增(第五、六年: 元/月;第七、八年: 元/月;第九、十年: 元/月)。
3.履約保證金: 元。租期5年內(含5年),履約保證金按中標金額的3個月收取;租期超過5年(即租期為6~10年),履約保證金則按租賃期最后一年月租金的3個月收取。承租方繳納的競租保證金 元自動轉化為履約保證金,差額部分按“多退少補”原則處理(即競標保證金高于履約保證金的,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退還差額;不足的,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補足)。
(二)租賃底價及確定依據:
1.租賃底價:上一輪公開掛網競租底價為34.5元/平方米·月(底價7000元/月),已流標,依照《南平建陽區財政局所出資企業資產對外租賃和經營業務承包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第二十條,降低租賃(承包)底價或變更(承包)條件后重新披露信息的,披露時間不得少于15個工作日,新的租賃(承包)底價低于原租賃(承包)底價的90%時,應經行為批準單位書面同意。這輪租賃競租底價為31.05元/平方米·月(底價6300元/月)。
2.確定依據:以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評估底價為基礎,參考周邊地段相近、功能和用途相類似資產的市場租賃價格,確定租賃底價。詳見閩武夷評報房﹝2025﹞H6001號《房地產估價報告》(附件5)。
(三)租金遞增率:租期不超過10年(含10年),租期5年內(含5年),租金不遞增;租期超過5年(即租期為6~10年),租金自第6年起,每兩年按中標金額的3%逐次遞增。
(四)競價方式:使用建陽區政府“非經”平臺(建陽區公共資源交易網)公開掛網招租,現場一次性報價的競價方式。
四、承租方資格條件、承租條件、優先權情況、風險揭示以及其他特別約定條款
(一)承租方資格條件:
1.承租方須為依法享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注冊且有效的法人或其它團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團體和個人不得參與競租:
①在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因違約被訴訟的承租人;
②未按合同繳清租金的承租人;
③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自然人或單位。
(二)承租條件:
1.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采取對外公開招租方式,按“價高者得”確定承租人;
2.承租方承諾,已對出租的資產現狀進行了考查,同意按該資產的現狀租賃;
3.承租方承諾,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將該租賃資產進行分租或轉租。
(三)優先權:
原合同期屆滿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風險揭示:
1.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賃合同解除,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承租方實際占用房產的時間計算:
①因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可能繼續履行;
②因城市建設規劃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遷或土地收儲。
2.若承租方經營需經第三方審批或許可,因無法取得第三方審批或許可而產生經營障礙,我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其他特別條款: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如需修繕租賃場所,應當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的同意。修繕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后,承租方不得以修繕損失要求出租方賠償或補償。修繕時若因連通相鄰非出租方店面,有損壞墻體的行為,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方必須在10日內將相鄰的非甲方店面連通處的墻面恢復原狀,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并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恢復費用。
2. 租賃期間,承租方承擔使用時產生的水費、電費、網絡費、維修費及所屬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維保公攤費用。
3.出租方的租賃場地如遇政府征遷或政策要求等原因需收回,出租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承租方,如有政府補償政策的,承租方按補償政策進行申請補償,出租方不承擔補償責任;如沒有政府補償政策的,根據《南平市建陽區財政局所出資企業資產對外租賃和經營業務承包管理工作指引》,由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共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店面的裝修、改造進行評估,出租方以評估價值向承租方進行補償,補償金額原則上不超出合同中約定的剩余租期內租金。
(六)《租賃合同》范本。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鄺宇玲
聯系電話:0599-5630916
地址:城投大廈7樓資產部
附件:1. 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20﹞42號
2.《房屋出讓協議》
3. 三間店面現場照片
4. 資產明細清單
5.《房地產估價報告》
特此公示!
南平市建陽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